函,為修正「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調解委員日費旅費及報酬支給標準」第四條、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4/14, 106/04/18 09-03-09 排入院會 院會
106/04/21, 106/04/25 09-03-10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