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項下「表演藝術之輔導與推動」及「視覺藝術之輔導與推動」之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4/07, 106/04/11 09-03-08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6/04/07, 106/04/11 09-03-08 交付審查 院會
106/05/22 委員會發文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