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台電公司應儘速研謀活化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追蹤列管辦理情形,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3/17, 106/03/21 09-03-05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6/03/17, 106/03/21 09-03-05 交付審查 院會
107/10/17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