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5年11月9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定自106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3/10, 106/03/14 09-03-04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