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應具備之條件」第三點規定,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3/17, 106/03/21 09-03-05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6/03/17, 106/03/21 09-03-0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