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5年5月25日修正公布之「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二條及第二十條條文,定自106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12/30 09-02-17 排入院會 院會
105/12/30 09-02-17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