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5年11月30日修正公布之「商標法」第九十八條條文,定自105年12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12/30 09-02-17 排入院會 院會
105/12/30 09-02-17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