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10月6日發布修正之「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三條第二項及第二十條第八款條文,定自106年9月8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12/30 09-02-17 排入院會 院會
105/12/30 09-02-17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