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資本額達新臺幣3千萬元以上之麵粉、澱粉、食鹽、糖及醬油食品製造業者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案」等16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10/07, 105/10/11 09-02-05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5/10/07, 105/10/11 09-02-0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