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之二規定沒入追繳違法所得之食品業者」,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06/03, 105/06/07, 105/06/14 09-01-16 排入院會 院會
105/06/03, 105/06/07, 105/06/14 09-01-16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