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前交付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本院制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時,通過附帶決議「若須提高禁伐補償金額,應由開徵碳稅支應」乙案,請提報院會改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審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05/20, 105/05/24 09-01-14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5/05/20, 105/05/24 09-01-14 交付審查 院會
107/10/05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