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何致晴建議將規範警察執行集會遊行驅離勤務,明訂於「集會遊行法」或「警察職權行使法」,以便後續追究部分警察之違法行為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05/06, 105/05/10 09-01-12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