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謝評全君為建請審酌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4項之意涵,檢討修正中央法規標準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等法請願文書2份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12/04, 104/12/08 08-08-12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