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名稱修正為「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11/20, 104/11/24 08-08-10 排入院會 院會
104/11/27, 104/12/01 08-08-11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