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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編列4,311萬8,000元,及「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工作計畫」編列4,700萬9,000元,共9,012萬7,000元,凍結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04-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4/10/02, 104/10/06, 104/10/13
08-08-04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4/10/02, 104/10/06, 104/10/13
08-08-04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