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水利署就水資源作業基金將售電業務委外辦理之合理性及可行性,及各項委外業務定期檢視與成效評估機制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9/18, 104/09/21, 104/09/22 08-08-02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4/09/18, 104/09/21, 104/09/22 08-08-02 交付審查 院會
106/10/24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