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工業區之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已長期不敷支應實際維護管理費用,應改善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短絀並研議具體措施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9/15 08-08-01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4/09/15 08-08-01 交付審查 院會
106/10/24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