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食品或餐飲服務等郵購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三點規定,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9/15 08-08-01 排入院會 院會
104/09/18, 104/09/21, 104/09/22 08-08-02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