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辦法」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條文及相關附件,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6/12, 104/06/15, 104/06/16 08-07-16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 院會
104/06/12, 104/06/15, 104/06/16 08-07-16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