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6/05, 104/06/09 08-07-15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4/06/05, 104/06/09 08-07-1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