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謝評全君為建請(一)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條第1項但書規定,增訂廉政機關;(二)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總員額法」第3條第1項規定,增訂調查機關、廉政機關與附屬機構,並確認第4類之員額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5/22, 104/05/26 08-07-13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