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要求中央政府各機關應就所主管財團法人向本院各該委員會報告乙案,檢送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5/15, 104/05/19 08-07-12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4/05/15, 104/05/19 08-07-12 交付審查 院會
106/10/24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