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僅公告獲優質認證之合格學校,未公告廢止學校及原因,不利家長及學生對資訊之掌握;合格教師比率偏低之學校仍列為優質認證學校,影響認證之公信力等,檢送檢討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5/01, 104/05/05 08-07-10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4/05/01, 104/05/05 08-07-10 交付審查 院會
105/09/19 委員會發文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