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要求民用航空局應參考各主要國家或地區機場較為成功之商業化案例,在3個月內提出國內各航站經營改善策略,以及各航站3年內收支平衡計畫專案報告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01-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4/05/01, 104/05/05 08-07-10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 院會
104/05/01, 104/05/05 08-07-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