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修正「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第二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4/10, 104/04/14 08-07-07 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院會
104/04/10, 104/04/14 08-07-0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