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4/10, 104/04/14 08-07-07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4/04/10, 104/04/14 08-07-0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