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為台糖公司過半投資均無法獲利,應重新檢討轉投資效益,審慎研議繼續投資之合理與必要性及相關退場機制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4/17, 104/04/21 08-07-08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4/04/17, 104/04/21 08-07-08 交付審查 院會
105/09/30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