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及財政部函為修正「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3/27, 104/03/31, 104/04/07 08-07-06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4/03/27, 104/03/31, 104/04/07 08-07-06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