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林務局於1個月內應即檢討並調整造林預算之配置比例,並要求提出檢討報告乙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3/06, 104/03/10 08-07-03 排入院會 院會
104/03/20, 104/03/24 08-07-05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