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強化警用裝備、車輛等後勤業務」編列1億9,344萬元,除員警射擊訓練用子彈經費外其餘經費計7,076萬9,000元,凍結500萬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3/06, 104/03/10 08-07-03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4/03/06, 104/03/10 08-07-03 交付審查 院會
104/06/04 繼續審查 內政委員會
104/06/08 委員會發文 內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