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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請將委員盧秀燕等21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逕付院會二讀,並與審查完竣之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協商,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逕付二讀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2/26, 103/12/30
08-06-15
排入院會
院會
104/01/09, 104/01/13
08-06-17
逕付二讀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