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消費爭議調解辦法」部分條文等16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2/26, 103/12/30 08-06-15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3/12/26, 103/12/30 08-06-1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