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位於經濟部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之工廠,為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一條第二款於設廠前應取得主管機關之設立許可(已通過環評之產業聚落或工廠者除外)之情形」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2/26, 103/12/30 08-06-15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3/12/26, 103/12/30 08-06-15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