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修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等12項法規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2/19, 103/12/23 08-06-14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3/12/19, 103/12/23 08-06-14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