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原行政院衛生署函為「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名稱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並修正條文等14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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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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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案狀態
- 交付查照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 103/12/19, 103/12/23 |
08-06-14 |
排入院會 |
院會 |
| 103/12/26, 103/12/30 |
08-06-15 |
交付查照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