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法務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凍結「辦理法律事務業務」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應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業經報告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0/24, 103/10/28 08-06-07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