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藥物檢驗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及「食品衛生查驗業務驗證機構認證委託辦法」,名稱分別修正為「藥物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及「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8-08-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3/12/05, 103/12/09 08-06-12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3/12/05, 103/12/09 08-06-12 交付審查 院會
104/10/23, 104/10/27 08-08-06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