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土地利用」編列之土地徵收業務、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土地徵收業務等相關業務費原列120萬3,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9/19, 103/09/23 08-06-02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3/09/19, 103/09/23 08-06-02 交付審查 院會
103/10/30 委員會發文 內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