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第四十八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定自103年8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2/05, 103/12/09 08-06-12 排入院會 院會
103/12/12, 103/12/15, 103/12/16 08-06-13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