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函為修正「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5/30 08-05-12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3/05/30 08-05-12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