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8-07-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3/10/24, 103/10/28 08-06-07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3/10/24, 103/10/28 08-06-07 交付審查 院會
104/05/22, 104/05/26 08-07-13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