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衛生署函為「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名稱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並修正條文等1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4/25, 103/04/29 08-05-07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3/05/02, 103/05/06 08-05-08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3/05/02, 103/05/06 08-05-08 交付審查 院會
103/05/02, 103/05/06 08-05-08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