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用天然氣事業供氣計畫之內容格式與提報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 查照。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4/18, 103/04/22 08-05-06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3/04/18, 103/04/22 08-05-06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