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藝術展示表演及教育推廣業務」項下凍結500萬元整,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5/09, 103/05/13 08-05-09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3/05/09, 103/05/13 08-05-09 交付審查 院會
103/10/29 繼續審查 內政委員會
103/11/17 委員會發文 內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