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院應於4個月內會同相關機關檢討培訓資源運用分配之合理性,並依據培訓需求研擬整合方案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3/14, 103/03/18 08-05-04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3/03/14, 103/03/18 08-05-04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