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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三十七),凍結「觀光業務」項下「觀光國際事務」6,000萬元之五分之一,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3/14, 103/03/18
08-05-04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
院會
103/03/14, 103/03/18
08-05-04
交付審查
院會
103/04/29
委員會發文
交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