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修正「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編制表」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3/04 08-05-02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