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查核辦法」名稱修正為「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12/06, 102/12/10 08-04-13 排入院會 院會
102/12/13, 102/12/17 08-04-14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