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中華民國102年5月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定自102年7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11/08, 102/11/12 08-04-09 排入院會 院會
102/11/22, 102/11/26 08-04-11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