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決議,檢送該會林務局有關「國有林出租造林地補償收回計畫」規劃未臻周延,復未妥善管理收回之出租林地,影響執行成效,應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乙案之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11/01, 102/11/05 08-04-08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2/11/01, 102/11/05 08-04-08 交付審查 院會
105/01/06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